2003年至2007年,伊犁州直多方争取项目、筹集资金,共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564公里,总投资达83054万元,使49个乡镇、505个行政村的公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受益120万人。
在伊犁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伊犁州直各县市及各乡镇都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列入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动员各族群众投身农村公路建设。州直各级党委、政府都有一位主要领导负责公路建设,做到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乡镇一把手亲自抓。州、县交通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放在了农村公路建设上。
为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发挥最佳效益,自治州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优先对经济效益好、投资回报率高的资源路、旅游路及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的道路进行改建,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为保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伊犁自治州加强对工程合同和施工企业的管理,对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和责任心不强的监管单位进行严厉处罚。近年来,先后有20个施工企业和监管单位受到处罚。与此同时,自治州还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廉政建设,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州纪检委、检察院等部门适时介入工程建设,形成了强有力的预防犯罪网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