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审计厅了解到,针对2007年审计查出的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违规收费和漏缴税金及挪用社保基金、环保基金等问题,山东省要求违规部门10月底前完成整改。
据介绍,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漏征少征税款,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以及部门单位预决算编报不完整和违规使用社保、环保专项资金等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效益不好和停产、半停产企业欠费较多。存储结构不合理,活期存款比例较大,不利于基金保值增值。有的市、县(市、区)收取的社会保险基金未及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的市、县(市、区)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计未计收入。有的市、县(市、区)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对环保资金专项审计发现,排污费征缴管理不到位。有的少征排污费,有的未执行“票款分离”制度,通过设立过渡账户收缴排污费,造成截留欠缴。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主要是未按规定在部门预算中编列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个别市虚列排污费支出。有的项目投入运行后未达到设计能力,运行效率不理想。
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企业因决策失误、违规操作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部分企业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数额较大。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费。部分企业设置账外账、私存私放资金。
山东省审计厅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严重违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由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抓好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底前上报省审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