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7万吨标准煤是省政府给淮北矿业集团下达的“十一五”末节能目标,围绕完成这一目标任务,该集团从2006年开始,提出平均每年能耗下降4%,节能6.4万吨标准煤。截至上半年,集团公司累计实现节能量17.91万吨标准煤,实现了“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时间、任务“双过半”。
作为全国千家节能重点企业之一,淮北矿业集团在组织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时,注重把节能减排贯穿于项目中。坚持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资源不断转化增值,实现“绿色开采”,做到资源“吃干榨尽”。目前,煤焦化电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各子项目开始发挥效益,节能减排成效开始显现。
去年初,淮北矿业集团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矿区发展实际,编制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十一五”节能规划》,并先后下发了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立足矿区现有基础,加强能源资源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依靠技术进步,加速淘汰和更新改造落后工艺装备,调整产品结构,合理有效地使用能源,构建节约型矿区。
该集团严格按照国家法规与标准要求,确保一、二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主要耗能设备配备率达95%,各单位自用煤实行了装表计量,做到了严格考核,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用能状况、用能效率和节能潜力分析。通过能源审计,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挖掘节能潜力。各基层单位积极推行定额管理,制定能耗考核指标,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淮北矿业集团完善节能降耗保障机制,把节能目标纳入企业的总目标中,强化监督考核,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重大项目,并实行节能奖励制度。同时,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各单位将能耗指标分解到各科(区)、班组,层层传递节能工作压力。这个集团下发了各单位年度能耗目标考核指标,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评分方式进行,每年都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每吨煤提取0.1元,作为综合考核达标单位的奖励。同时,实行节能抵押金制度,节能指标未达到考核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